内蒙古吉兰泰盐场成立于1953年,是内蒙古三大盐场之一,是集制盐、盐化工、生物制药三大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盐化集团,改制后现为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。吉兰泰盐场共有员工5000多人,总资产42亿元,年销售收入18亿元,上缴税金3亿元,进入我国轻工企业200强。盐场是我国最大的机械化湖盐场、湖盐区,是我国最大的碘盐加工基地和最大的天然胡萝卜素生产基地,是国内第一座大型湖盐生产基地。企业先后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统计局认定为“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”、“中国行业5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第一名”、“中国50家最大工业企业”、“轻工200强企业”,并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“全国普法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园绿化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环保先进单位”等近百项殊荣。
吉兰太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